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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武钢退休残疾职工“被骗”15万后“无声”求助

发布时间:2016-04-07 11:33:18

本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杨旋 通讯员李金星)昨天,一位70岁的残疾老人赶到本报周二之约现场,他被人以集资名义借去15万元的养老钱一直不还。由于老人喉咙残疾无法说话,他只能写纸条求助。当天值班的热线法官、江夏区人民法院山坡法庭副庭长刘波,在公布解答问题时间已过的情况下,当面对他的问题时耐心进行了解答。

在本报接待大厅,记者见到70岁的魏传泉老人。他是武钢退休残疾职工,每个月只能拿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

据老人介绍,2015年,武汉某公司总经理法人谢某,以集资之名在武汉实行诈骗(实际谢某没有任何资产和实体,是一个空壳的公司),骗取了魏传泉多年来省吃俭用存下的养命钱15万元。魏曾经多次找谢某要钱,他都百般抵赖,就是不还。魏传泉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也得到了审理。2016年,法院进行了判决。但是谢某仍不理睬,还是不还钱。老人后来向法院写了申请执行书,也找过执行员了解过情况。但是到现在谢某还没有还钱。

刘波同他用笔进行了交流。刘波告诉他,此案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那么就目前而言,还不能定性为“诈骗”。维权也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依法进行。该案的判决时间是2016年1月,没有上诉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书是2月份写的。按照民诉法规定的执行期限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执行案件有它必要的流程,需要给执行法官一点时间,不一定一个月、两个月就能执行完毕。法院可以采取诸如查封、冻结、扣划当事人财产,以及罚款、拘留、纳入失信人“失信黑名单”等措施,限制他进入高消费场所,且不能坐高铁、乘飞机和出国等等。当然,如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无法执行,法院会做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日后有新的线索申请人应适时提供执行线索,还可恢复执行。法院肯定会全力对此案进行执行。建议您隔一段时间与执行员沟通一次,了解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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