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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 拉萨市民银行卡异地被刷3万多

发布时间:2016-04-19 11:08:33

本网消息 媒体昨日报道了一起银行卡异地被盗刷事件。见报后,市民洛桑拨打本报热线称,他弟弟的银行卡4月4日在河北省郑春苗家店商城也被盗刷了3万多元。尽管他们报了案,但是银行方面迟迟没有给出态度,让他们兄弟二人很是不满。

“今天中午吃点啥?”“我们回家吃面行不行?”4月4日,洛桑(化名)兄弟二人愉快地聊着天,定好了中午回家吃面,兄弟二人就驱车往家赶,就在这时弟弟边巴(化名)收到一条银行消费提示短信……

装在钱包里的卡

突然在外地有了消费记录

“哥,你看,我的卡是不是被盗刷了?”边巴给哥哥次旺看的短信里这么写的:您的借记卡账户xxxx于2016年4月4日POS消费或网上支付人民币33600.00元,交易后余额18.10元。

正在开车的次旺急忙将车停在路边,随后拿过弟弟的手机仔细看了一眼。“你是不是网上支付了?”次旺不解地问。“没有,刚才我们还在讨论中午吃什么,然后我们就一起上车了,这中间我没有用过手机银行之类的去支付。”弟弟解释道,他更没有用过POS机。

站在路边,兄弟二人又是上网查询案例,又是向朋友咨询。“我们现在用你的卡取一次钱。”次旺说完,兄弟二人立即携带身份证在某银行分行的柜台上用那张卡取了10元钱。

取完钱,时间是中午1点37分,此时兄弟二人商定下午去该卡的开户行查询消费记录。

银行卡被盗刷

银行的态度不积极

4日下午,洛桑兄弟俩来到该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行详细了解情况。由于当天还处在清明节假期,银行未上班,洛桑两人又立即前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进行了受案、立案,并表示会努力追溯源头,同时建议洛桑二人与银行方面积极沟通。

5日,洛桑和边巴一起来到银行,将经侦支队出具的受案回执、立案回执以及当日取现的凭证小票一并留在了银行。银行当时表示将努力调查,让他们耐心等候。

“经侦支队追查到盗刷地点是在河北省,使用的POS机是天津的,该POS机支付平台公司位于上海。”洛桑说道,是在河北省郑春苗家店商城被消费的,消费金额达33600块钱,不过他们并没有查到这笔消费单具体购买了什么。

“我 们向银行出示了中午1点37分使用同一张卡取了10元钱的凭证,以证明卡和身份证以及本人都在拉萨。”洛桑说道。既然银行卡被盗刷,洛桑兄弟俩就立刻来到 了银行,想要讨回损失,“银行工作人员给我们的解释就是,对于消费盗刷情况,他们没有监管能力。”当然,洛桑他们对于这个解释显然是不能接受的,“我们人 在拉萨,卡在身上,钱却在外地被刷了。”洛桑说,他们也从来没有点击过非法网站,作为受害人,他们一直都是在咨询问题,可是却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银行方面一直表明自己没有责任,他们不可能赔付这笔钱。”洛桑称,截止到昨天下午,银行方面也没有出示相应条款。“事情已过去半个月了,连个合理的解释也没有。”洛桑表示,事情发展到现在,他个人认为银行方面手续繁杂、流程较多是最让他接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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