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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阳光问廉》纪律面对面 村干部权小问题大

发布时间:2016-04-20 19:29:08

巴中《阳光问廉》纪律面对面 村干部权小问题大

阳光问廉现场

四川新闻网巴中4月20日讯(巴中新闻网 记者 王鹏)三千亩集体公益林权属变更很蹊跷;干部替群众办事,索要“跑路费”;三个公章管不住孙女变“养女”……4月19日20时30分,巴中市2016年首期《阳光问廉》“纪律面对面”特别节目以电视、广播、网络等全媒体进行直播,巴中市级及五县(区)相关部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嘉宾团接受质询;节目用大量暗访视频披露了该市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的各种违法、违纪方面典型问题。

巴中《阳光问廉》纪律面对面 村干部权小问题大

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受问询

廉洁纪律:村社干部瓜分三千亩集体公益林

2015年7月,通江县铁溪镇四个社的3136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权属被云峰村三名村干部变更为自己所有,并瓜分了这3136亩集体公益林2011年至2014年间的公益林管护资金。

随后调查组发现,当初3136亩林地的权属变更理由为“2008年林业确权时云峰村文书将表格填写错误”,而当初“填写错误”的文书如今也正是权属变更后得益的三名村干部之一,而这三名的云峰村村干部2008年的林权登记申请表档案资料中存在多处明显涂改痕迹。

“权属变更报告说经全体村民同意,为什么村民都表示不知情?为什么林业局还没批复权属变更,镇林业站就擅自拨付管护资金?”面对问廉代表团成员的犀利问答,相关单位负责人大汗淋漓、说话哆嗦。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天泉在听取情况后表示,目前该情况已被立案查处,政府将从严从重对此事进行处理,事件也反映了政府在职责监管中存在漏洞,政府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漏洞,做好职责监察。

群众纪律:村干部服务群众要收取“跑路费”

2008年,南江县高塔乡大佛村二社水井大田发生地质滑坡,2009年,高塔乡向南江县上报了受灾农户6户,随即,南江县根据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安排,按照每户22000元的标准对受灾农户进行了补助,但受灾农户却反映,补助资金存在克扣现象。

随后调查组发现,原本每家22000元的标准到6户农户手里时却都差许多,最多的差16000元,6家农户都被大佛村的村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取22000元的确认书。在日常联系中,该村村干部还要求这6家农户每家拿出200元的“跑路费”,原本村干部说好兑现的剩余差额补助资金最终也都被村干部挥霍。

针对此事,问廉代表团评论员张登宪表示,这种造假骗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违规收取和索要群众钱物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纪律和群众纪律,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社会公平性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杜绝此类行为,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将惩贪治腐的压力传递到第一线,将脱贫奔康的实际成效体现在基层一线。而南江县委副书记万林则表示,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迅速追回老百姓被克扣的资金。

工作纪律:三个公章也管不住孙女变“养女”

平昌县江口镇原村主任马某,为骗取孤儿救助资金,硬是将亲孙女变为“养女”。

调查组发现,孙女变“养女”这件事,从村委会到派出所再到镇政府都没有尽到核查的职责,原本破绽百出、明显的户籍登记造假却硬生生的通过了三道审核,依次被打上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公章。最神奇的是2016年初的重新核查清理,村上6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被清除,但马某孙女却不在清除之列。

针对主持人提出的“2016年初的核查清理马某孙女为什么未被清理”问题,平昌县江口镇民政办的负责人表示,2016年初的核查期限内,因为马某孙女变“养女”仍在调查之中,所以当时未及时清理。

“为什么在最开始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会签下情况‘属实’?”平昌县城东派出所的负责人表示,开具《证明》必须要进行情况核实,在处理此事的时候派出所工作人员应该是存在疏忽,违法相关规定擅自开具了《证明》,此行为严重不负责任,将进行严肃处理。

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楠表示,事件暴露了该局个别基层民警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的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进一步踏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铁的要求和手腕,坚决查处相关典型事件,敬请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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