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恒)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日,临漳县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
此次清理确认范围为:临漳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清理步骤分为自查清理、复查确认和结果确认公告三个阶段。符合确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条件包括依法设立;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或者政府调整执法职责和权限的正式文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有符合条件的执法队伍;有财政部门核拨的经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等七个方面。清理确认工作结束后,临漳县政府将以政府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