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5月13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刘贤安)备受关注的“5·3”安乡县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化名),在其家人劝说下,于5月11日晚向安乡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5月2日晚,33岁的廖某驾驶一辆小车停靠在路边,被27岁的唐某驾车撞上。廖某小车尾部严重受损。当晚在唐某舅舅胡某见证下,双方协商由唐某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后来,唐某又向交警部门报警,并委托亲属与廖某再次调解。
因与先前调解情况有变,5月3日下午,廖某到工业园找胡某理论,并在胡某公司内打砸传达室门窗。唐某姨父曾某对其进行劝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廖某被曾某踢倒在地,之后廖某将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曾某,随后逃离现场。曾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案发后,廖某藏匿在安乡芦苇荡和珊珀湖。在其父亲劝说下,5月11日廖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