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山西新闻

我省2018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6-05-14 07:12:15

科目调整为“3+3”模式,外语一年两考,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

本报讯(记者 李林霞)5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晋政发[2016] 23号)及部分配套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此次综合改革不只局限于某一阶段教育或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而是整体设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一次全局性、系统性、连贯性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几乎覆盖所有受教育人群。改革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全面推进,2021年整体实施。通过此次改革,要基本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考试招生模式。
此次改革主要任务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六个方面,其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
按照安排,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高考科目调整为统一高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的“3+3”模式,其中,统一高考科目的3科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各科保持现有分值不变,均为150分,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选考科目的3科由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参加由我省自主命题并组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高考前的4月份进行。二是外语实行“一年两考”,即考生可分别在4月、6月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三是录取模式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指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这是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的考试格局。

  • 上一篇:孙绍骋主持召开基层党外人士“双学一跟”座谈会
  • 下一篇:孙绍骋出席山西省法显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