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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我要收款”功能 集美一员工盗刷老板1万元

发布时间:2016-05-14 07:53:07

台海网5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高锦娜)利用微信“我要收款”功能,集美一餐饮店员工盗走老板一万元人民币。近日,这名员工因涉嫌盗窃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魏某今年21岁,他在餐饮店打工。餐饮店的老板经常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店内,用于接收网上订餐、外卖平台收款等信息。之前,魏某曾用老板的微信抢过红包,因此知道了老板的微信支付密码。

今年4月26日14时许,魏某在店内打工时,老板有事外出,而手机像往常一样放在了店里。当时,魏某正为无力偿还信用卡卡债发愁,于是便想将老板手机里的钱盗刷出来,占为己有。

随后,魏某趁着店里没人,拿出老板的手机,而微信刚好登录着,他便打开收付款功能,在“我要收款”中输入1万元。然后,再打开该手机的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自己手机的二维码,并在老板手机中输入微信支付密码,最终成功转走了1万元。

案发当天17时许,老板在ATM取款时,发现该卡被盗刷了1万元。通过查询交易明细,联系财付通客服人员后,老板知道了收款方的微信号,发现是被店里员工魏某盗取的,便立即报警。

魏某接到警方传唤后,也于当天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通过扫码方式,窃取被害人人民币1万元,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提醒说,市民朋友在使用微信支付等功能时,需谨慎、小心,同时应保护好自己的支付密码等,以防被盗取微信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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