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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人才绿卡制度 成功申领可享多项市民待遇

发布时间:2016-05-14 09:32:38

非户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同样可享多项市民待遇

广州日报讯(记者杜娟)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的通知》,标志着广州人才绿卡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只要满足一定前置条件的、暂无落户意向的非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成功申领人才绿卡后,可在购房、子女入学、职称评审、开设银行账户、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哪些人可申领人才绿卡?

具体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绿卡呢?绿卡制度规定,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具体来说,包括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等。详细内容可在广州市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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