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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5000元工资砍杀四人走绝路

发布时间:2016-05-14 13:48:37

加工厂老板不愿支付5000元左右的工资,38岁的江西上饶人范某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维权,但他选择了一条极端的路,最终毁了自己(晚报2015年6月9日曾作报道)。

昨天,市中院开庭审理范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某死刑。

去年4月20日,范某来到贵州人周某开设的加工厂务工。双方约定,月工资5200元。因范某的父亲生病住院,在上班时,他偶尔会请假。去年6月5日下午,范某又想请假一天,这次老板周某没有批准。当晚,范某提出辞职,并称要找周某把工资结算一下。

“算起来,周某要给我5000元左右的工资。为了结算工资,我找了他四次,他都是回复我两个字:‘没有’。我很压抑,最后就爆发了。”范某说。

根据起诉书指控,6月8日晚上8点半,范某携带事先准备的两把水果刀来到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工业区周某的加工厂内。

他先来到三楼周某的卧室,见周某与女儿(1岁)、儿子(3岁)在玩耍,便持水果刀上去捅刺周某的胸部、左颈部等处多刀,致周某倒地后,范某持水果刀对在旁边哭泣的周某女儿和儿子进行捅刺、割颈部,致两个孩子受伤倒地。

随后,范某又持水果刀到二楼车间内对正在做工的周某妻子杨某行凶,捅刺杨某胸部等处数刀后,被旁边的工人唐某等人制服,这期间造成唐某受伤。

周某和其子女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唐某的伤势程度为轻微伤。

“受害人欠你的工资数额并不大,为什么要杀三条人命?”法庭上,法官问。

“为人干活,就是拿工资的。只能说,冲动是魔鬼吧。”被告人席上,范某冷静地答道。

“面对周某的两个孩子,你怎么忍心下手?”法官继续问。

面对法官的提问,范某毫无悔意。他说:“我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

公诉人认为,范某因工资结算发生纠纷后持械故意杀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周某的父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求范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3万余元。对此,范某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可赔。

昨天的庭审,市中院院长徐建新等8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到庭听审,合议庭合议后,审委会进行讨论。最后,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范某赔偿周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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