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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一新生儿心脏畸形死亡 家属迁怒医院

发布时间:2016-05-25 10:55:07

虹口区一新生儿心脏畸形死亡 家属迁怒医院


新生儿因心脏畸形,诞下不久即宣布死亡。婴儿家属将这个结果怪罪于医院,质疑院方在产检中存在漏诊,提出巨额赔偿,并纠集亲属到医院闹事。而院方则表示,胎儿心脏畸形并不属于大排畸检查范围,家属也没有告知病史,婴儿的死亡、胎儿的畸形或与父母基因有关。双方各执一词。

虹口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既尊重科学向专家咨询讲清道理,又从“情,理,法”入手,做好医患双方的调解工作,终于化解了一起长达半年的医患纠纷。

【事件】

新生儿畸形几天后死亡

2015年11月某日下午,一死亡婴儿的家属纠集多名人员扰乱虹口区某医院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纠缠医院领导和相关医务人员。虹口区医调委收到信息后,立即指派人民调解员赶往现场。人民调解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患方情绪激动,调解员立即进行劝导,并将他们带离医院现场,引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人民调解员先让患方平静下来后,通过简单的谈话得知:婴儿的母亲曾经在老家怀孕生下一子,但是因为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畸形)而夭折。2015年年初,她再次怀孕,希望能够通过更好的医疗措施,生下健康的宝宝。经人介绍,这位孕妇来到该医院待产,诊疗期间,大排畸检查六项全部无异常。

数月后,孕妇因腹痛至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发现,产妇羊水过多。该院邀请市级医院做专家会诊,医院告知产妇需剖宫产子,于是孕妇转至某综合性医院就诊,经手术产下新生儿,但婴儿依然存在畸形情况。数日后,婴儿死亡。孩子的死亡致使他的父母亲情绪激动,他们认为院方在产检中存在漏诊,要求医院赔偿200万元。

【调解】

建议双方进行专家咨询

虹口区医调委调解员在得知患方与医院的争议后,即与医院联系沟通,并赶赴医院,调查患方情况。医院向调解员解释称,医院并不存在产检漏诊,胎儿心脏畸形并不属于大排畸检查范围之内,家属也没有告知病史,而且婴儿的死亡、胎儿的畸形可能是因其父亲的基因导致,故不同意患方提出的200万元经济赔偿要求。

随后,调解员耐心向家属转达了院方的答复。家属听后情绪很激动,并扬言:要让他们好看。由于双方对于婴儿死亡原因的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员建议双方进行专家咨询,得到双方的同意。经过专家咨询,专家给出的结论是,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并不存在医疗事故或漏诊。

调解员运用医学知识向家属通俗地解释了专家咨询意见的结论,患方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是院方推卸责任的表现。调解员见状多次劝解,希望院方能够通过正常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家属要理性解决医患纠纷,不能意气用事,让事态恶化,产生不良后果。家属当场表示,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调解终止后的某天,虹口区医调委的电话铃声响起,医院来电反映:家属再次纠集了多名人员在医院门口闹事,与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主要参与者被处以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调解员多角度入手调解

2016年4月,患方家属再次至虹口区医调委,对该件事表达了懊悔之情。家属称,当初因受到“医闹”的挑唆,认为只有多“闹”就能得到更多的赔偿,于是纠集多人去医院“闹事”,谁知触犯了法律,使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在被戴上手铐时,才认识到了错误,后悔当初没有听调解员的劝阻,落到了如今的境况。并表示真心希望调解员能够再次组织调解,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员在考虑到患方的特殊原因后,立即联系了医院,数日后,再次在虹口区医调委组织了医患双方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家属一改此前的态度,平静地与院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调解员也表示,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绝不偏袒任何一方,希望家属理性提出相应要求,并与医院达成协议,解决本次医患纠纷。

鉴于院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并不存在医疗事故或者漏诊,但院方在问诊和告知方面存在一定瑕疵,建议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随后,调解员又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一方面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单独与院方进行沟通。

在调解员的多次斡旋、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给予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家属不再提出其他要求,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起长达半年的医患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点评】

医患纠纷不走“旁门左道”

这个案例不仅给患方一次深刻的教训,也给我们大家敲响了警钟。发生医患纠纷,本应通过申请人民调解、民事诉讼等正常程序来解决,可现实当中,“医闹”不断发生、屡禁不止。

本案警示我们,在遇到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矛盾时,千万不能走“旁门左道”,“多闹多得”的想法不可取,“医闹”做法更不可取。初生婴儿的夭折固然让人心碎,但是发生医患纠纷后,家属应当要回归理性,走正常维权途径,保证医患双方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专家表示,为维护医疗秩序,进一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已于2016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此公安机关将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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