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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查处室内取证过程中 城管人员煤气中毒

发布时间:2016-05-25 19:59:24

部门联合查处室内取证过程中 城管人员煤气中毒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8:55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编辑:刘晓彤

柳州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市面非法液化气罐销售

在室内取证过程中 城管人员煤气中毒

部门联合查处室内取证过程中 城管人员煤气中毒

图为查处现场。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通讯员周知 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通讯员周知)5月23日,柳州市鱼峰区城管针对非法液化气罐销售,会同消防、燃气部门出动泡沫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在燎原路、南环路等多处地点,现场查获117罐液化气。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由于取证,在液化气存放室内滞留时间较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症状。

去年以来,柳州城管针对非法销售液化气的店家和储存点,开展全市性的摸底排查,鱼峰区共排查出黑站点89家,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此,大部分黑站点转让门面停止经营或撤下招牌关门大吉,但仍有部分当事人不肯收手,店家招牌为桶装水店、杂货店、粮油店等,门口却摆放一罐液化气空瓶作“暗号”,半明半暗地非法销售瓶装液化气。由于比正规液化气价格便宜,非法液化气仍有一定市场需求,客户主要来自餐饮经营店、路边宵夜摊。

5月23日下午,鱼峰城管联合消防、燃气部门,针对黑燃气站点开展收网整治行动。阳和大桥附近的“江四村便利店”,角落位置隐藏小型仓库,城管执法人员推门进入,当场发现有几十罐液化气瓶。为了避免被扣的气罐和别家的被扣气罐混淆,女店主还特地要求用红色塑料袋,扎在每个气罐上方用作记号,方便缴纳罚款后领回。而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在南环路一家桶装水店和燎原路一家粮店,执法人员分别查处以合法经营做掩护,无证经营储存液化气罐的黑站点。在洛维某燃气经营店面,店主自称有证,让执法人员稍微等一下,便急忙回去拿证。然而等证件拿来后,执法人员一看,经营证件有效期为2015年。店主急忙解释:“要过一段时间才审得……”会同查处的柳州市城管执法支队队员,当场戳穿其谎言:“2015年的证早就已经批完!”店主这才没话可说。

在“收网行动”过程中,鱼峰城管执法人员李震乾全程摄像取证,停留在储存室内的时间最长,现场可闻到明显的液化气味。在返回的执法车上,就出现胸闷不适现象,当晚仍没有缓解,即到柳州市工人医院就诊,医生检查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急性心肌缺血,所幸经过输氧、输液治疗,次日症状消失恢复正常。

据城管部门介绍,由于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有的非法燃气站点“搬家”后,平时大门紧闭,客户电话预定时才临时开门“送外卖”,隐蔽性相对更强,市民可拨打12319数字城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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