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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纪委“五个必须” 规范反腐倡廉舆论宣传

发布时间:2016-09-27 00:28:38

本网讯(记者 李海霞)为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拉萨市纪委制定印发了《拉萨市纪委反腐倡廉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畅通信息发布渠道,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据悉,《办法》规定反腐倡廉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实行“涉密不发布、发布不涉密”和“先审后发”的程序;必须坚持宣传中央关于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必须坚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成效经验;必须坚持维护稳定,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实绩;必须坚持各部室、各纪检组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口径统一,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办法》还要求反腐倡廉对外宣传信息应包括日常信息、作风建设、案件查办和其他信息,主要通过西藏纪检监察网、拉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另外,《办法》还对反腐倡廉对外宣传信息编审程序及相关负责人员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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