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30讯(记者王晓映)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各有关委员会关于第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主持会议。
对于《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会议同意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提出的修改建议,决定将修改后的法规草案及南京等市5件报批法规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会议要求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相关委员会将汇总整理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问效。
对于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确定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吕振霖秘书长关于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程的汇报,要求各相关委员会及早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中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强调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增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实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