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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贍養費藐視法庭 國泰機師判囚3個月

发布时间:2016-04-16 14:42:04

香港新聞網4月1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月入逾十六萬元的國泰航空高級機師,與前妻離婚後被追討約六百萬港元贍養費。他於一三年被本港高院頒下全球性的資產凍結令後,私自開設兩個銀行戶口,將約一百六十萬元調予現任妻子。高院昨就機師藐視法庭,判監三個月;惟其前妻同樣“輸官司”,因法官發現她當年為說服法庭凍結前夫資產,竟說謊、隱瞞資料及違反不到外地起訴前夫的承諾,故下令解除凍結令。

女原告為Suzanne Ruth Henderson,曾任加拿大航空機師。男被告為國泰航空機師Scott Henderson。二人育有兩名女兒,○三年離婚。男被告因拖欠前妻贍養費,在美國、加拿大及香港遭興訟追討。

本港高院於一三年頒下全球性資產凍結令,凍結男被告最多約達四百六十五萬港元資產,並下令他每月在收到薪金後要先付約六萬港元生活費予前妻,才可使用餘款。男被告在頒令後私自在港開設兩個銀行戶口,轉移約一百八十六萬元資產,昨被判監三個月。法官宣讀判刑後,兩名執達吏即上前,押解他前往辦理手續,再轉交懲教員押住荔枝角收押所。

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詞中指出女原告同樣犯錯,包括她向法庭申請凍結前夫資產時,謊稱男被告於美國亞利桑那州訴訟中承認居於香港,以符合本港《贍養令(交互強制執行)條例》列明被頒贍養令的人,必須在香港居住的要求。

女原告又刻意隱瞞自己未能在港成功登記她於○九年,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上級法院家事法庭取得的贍養令,及違反不會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對男被告提出刑事或民事控告的承諾。

法官認為女原告行為足以構成藐視法庭,故下令解除凍結令,即男被告現可轉移資產,女原告亦不會每月收到生活費。惟這不代表女原告失去司法公義,因她早於去年七月,獲亞利桑那州法院頒令可取回約逾五百八十五萬港元贍養費。

法官最後提到,男被告真心相信自己不是居於香港,不符合被頒贍養令的要求,但今時今日一個人要前往其他國家或於網上開設銀行戶口十分方便,本港可能需要修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政府應該嚴肅對待法官意見,檢討現有法例有否不足之處,但贍養費問題與家庭糾紛有關,修例前應先進行諮詢及詢問法改會意見。

國泰航空發言人表示,因涉及個人私隱,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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