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叶宁)因未年审,驾驶证被注销9年,驾驶员还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了高速公路,5月12日晚,在京港澳蔡甸收费站,涉事驾驶员王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5月12日晚8时许,省高警蔡甸大队民警在京港澳蔡甸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集中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半小时后,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并接受酒精测试,只见驾驶员王某面色有些慌张,也无法出示驾驶证。随后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说,自己晚饭时在家喝了两瓶啤酒,心存侥幸便开车上路。随后,民警通过身份证查询其驾驶证状况,竟发现其驾驶证竟已被注销了9年。经询问,王某表示自己的驾驶证在2005年本该去审验但一直未审,致使两年后被注销。
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4000元罚款,拘留10天。高速警察提醒驾驶员,注意在驾驶证规定审验时间之前审验,一旦逾期未审验超过两年,驾驶证就会被注销。驾驶证被注销,就意味着驾驶员已不具备驾驶资格,上路驾驶机动车则属于无证驾驶,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