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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郁症女子染梅毒怕传染 亲手将6个月的女儿捂死

发布时间:2016-05-14 10:39:37

楚天都市报5月13日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高检)患有抑郁症的母亲,治疗梅毒期间意外怀孕,女儿出生后6个月后,将女儿送到医院打疫苗途中得知,由于母亲感染了梅毒,无法排除女儿身上是否也患有梅毒不能接种疫苗。就此觉得万念俱灰的李某,将女儿抱至路边卫生院女厕所将其捂死。

36岁女子李某家住洪山,跟丈夫曹某,育有一个儿子。2014年,李某意外怀孕,她没有像其他的妈妈那样,因为怀二胎而欣喜,而是因为孩子的出生而愁眉不展。因为李某2012年查出自己感染了梅毒,一直在进行治疗,每年治疗费都不菲。2014年得知自己意外怀孕,她跟丈夫商量不要这个孩子,后来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2015年1月25日,李某在关山医院顺利产下女婴朵朵。

但是女儿出生后,李某没来得及去享受天伦之乐,而是总是担心,自己身上的梅毒,会不会通过母体传播给女儿朵朵。更让李某寝食难安的是,假如等到女儿朵朵长大的一天,得知自己身上的这个病,肯定会怨恨母亲,而且这个病要终身治疗,让女儿这么小的孩子长期打针治疗,不仅会影响她一生,家庭也负担不起。

2015年8月18日,李某带二女儿到疾控中心打疫苗,被护士告知,如果孩子不排除患有梅毒,不能进行疫苗接种。李某在女儿朵朵未确诊是否患有梅毒的情况下,当天放弃了打疫苗,在抱着女儿回家的路上也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将女儿弄死。

坐上913公汽上最后一排座位上,李某抱着女儿,试图用手捂住女儿的口鼻,但由于女儿不停挣扎,又于心不忍怕被人发现,就没有继续。直到下车后,看到一处卫生院,李某在厕所内将女儿捂死。抱着女儿尸体,李某叫了一辆三轮麻木车回家了,回家后,在院子里对婆婆说孩子没有了,婆婆顿时大骂儿媳妇。随后李某丈夫曹某回来将小女儿朵朵送到医院抢救无效。

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李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经鉴定,李某患有抑郁症,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由于被告李某犯罪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系自首,据此,法院最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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