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江苏新闻

省级文化产业资金项目启动申报 年规模9000万

发布时间:2016-04-15 18:06:33

9000万文化产业资金启动申报

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将首次得到扶持

中国江苏网4月14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厅获悉,4月13日起,年规模9000万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正式启动申报。

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共同管理的专项资金,省文化厅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文化产业项目、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项目、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项目、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项目、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的项目、地域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今年首次提出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项目,其目的主要是“激发产业活力、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不过,资金支持的是小微企业提出的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具体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企业发展,而不是以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企业运营。

“精彩江苏”是江苏文化建设的重要品牌。按照《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未来五年,我省还将继续“深化精彩江苏等活动品牌建设”。因此,专项资金明确提出支持“彰显精彩江苏特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代表江苏较高艺术水准的走向国际市场的演艺项目。”

那么,究竟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呢?记者了解到,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5年1月1日后立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至项目申报截止日,企业(单位)完整运营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实施形象进度在40%以上。

为了让扶持资金真正起到效果,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由各地文广新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厅。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被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市、县(市)下一年度的资金支持规模,3年内取消项目单位申报本专项资金的资格。同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董晨)

  • 上一篇:明夜起南京连下十天雨?气象台澄清:好天为主
  • 下一篇:周日上午有省级机关公车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