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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电子书封面助人制纸书 两人赚百元被拘6个月

发布时间:2016-04-25 18:01:55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4月25日报道:何某在未取得相关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电子版书籍或购书拆装,自行装订成册,并通过他人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网店,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进行销售。自2013年1月至案发,共销售上述书籍4647本,销售金额共计近九万元。期间,上海某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杨某以及蔡某受何某委托,以每张1.6元的价格为其印制《摆脱贫困》、《之江新语》等书的封面,至案发,共印制封面1400余个,违法获利人民币百余元。

2014年10月14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何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上海某图文制作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元;蔡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元。判决宣告后,何某、上海某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杨某、蔡某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今天,上海市检察院首次以白皮书形式通报本市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关情况和2012至2015年典型案例。东方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年来,上海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类案件占比较高,案件区域分布集中,罚金刑判处率高,并出现了境外侵权人。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在通报《2012-2015年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通报》时指出,上海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发案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国内外知名品牌容易成为被侵权对象,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凸显,侵犯商标犯罪模式升级,著作权犯罪手法、被侵权对象日益多元化等特点。

对此,4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确立完善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率先探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提高司法透明度,集中公诉成效显著。周永年表示,当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新兴商业模式下的知识产权经济需进一步规范,新技术加快发展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新挑战等。此外,他指出,社会公众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也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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