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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居民在沪买房须连缴5年社保 交易中心可查记录

发布时间:2016-04-26 17:52:09

东方网4月26日消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发布,由于市人社局与市住建委已建立数据交换机制,5年社保缴费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在核准购房资质时无需另外打印社保证明啦!根据规定,外省市户籍居民要在上海购房,须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会保险。

外地居民在沪买房须连缴5年社保 交易中心可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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