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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不听交警手势通行 罚200元(图)

发布时间:2016-04-27 14:13:27

沈阳:不听交警手势通行 罚200元(图)

26日晚高峰,在沈阳市青年大街一处交通岗,交警在车流中指挥交通。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查金辉 摄

路口信号灯是绿灯,交警打出手势示意“禁止前行”,这时,驾驶员到底是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还是听从交警手势?

近期,有不少经过沈阳市南二环与阳光路交叉口的驾驶员反馈,“以前自己上班之前会查看手机路况图,再决定走市区还是走二环。最近走南二环的速度明显快了。”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二大队在此处增派了执勤警力,对南二环来车和阳光路来车采取交替手动放行的方式。

民警介绍,此路口是由铁西和于洪两区向东出行车流的汇流点,同时也是二环路南京街下桥口。早高峰期间,三股车流在此处交叉,路口压力极大。穿插中不但降低了车速,而且增加了车辆刮蹭的几率。

采取交替手动放行方式后,有效避免了路口冲突,增加通行效率。不过,有些驾驶人认为路口具备通行条件,交警却手动控制车流,既不理解,也不配合,时有“闯手势”发生。

对此,民警提醒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也就是说,交通警察的“手势”高于其他交通信号,包括信号灯。另外,所有的电子警察抓拍的录像都会通过人工二次审核。因此,因为服从交警手势而闯红灯,是不会被处罚的。

民警介绍,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27条二项规定,不按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处200元罚款。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陈靖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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