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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44路公交车司机撞高架立柱 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6-04-29 08:59:55

东方网4月29日消息:记者从长宁检察院获悉,去年6月10日的44路公交车撞高架立柱一案,检方昨天对司机沈志林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去年6月10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沈志林驾驶44路公交车沿延安西路向东行驶至近番禺路西约200米时,在遇道路偏转的情况下,未安全掌控车辆并及时修正行驶线路,致使车辆偏离车道,驶入中心人行隔离带并先后撞击隔离护栏及延安西路高架立柱,事故造成2名乘客死亡,10余名乘客和在延安西路中央隔离带等候通行的多人受伤。经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沈志林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沈志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多人轻伤,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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