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律所未签劳动合同遭索赔 律所被判败诉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发布时间:2016-05-03 03:46:16

律所未签劳动合同遭索赔 律所被判败诉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台海网5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湖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律所当被告,也会输官司?厦门一家律所的法务部主任被开除后,状告昔日老东家,向律所索赔6万多元。

昨日,湖里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最终,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律所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起诉:法务部主任状告律所

阿莉(化名)曾在厦门一家律所担任法务部主任。之前,她与律所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2012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8日、2013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8日。

阿莉说,固定工资加上提成,她基本上每月收入可以过万。不过,2014年10月,阿莉被律所口头辞退。此后,她只拿到了当年9月份非足额工资5340元,律所拒付9月份的业务提成、10月份的工资及提成。

离职2个多月后,阿莉申请劳动仲裁。随后,裁决书裁决,律所应向阿莉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

  • 上一篇:边沟井害市民扭伤脚
  • 下一篇:前天晚上厦门交警查获21起酒驾 车停路中间司机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