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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 首批增值税发票昨开出

发布时间:2016-05-03 03:56:20

厦门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 首批增值税发票昨开出

厦门国税首张“营改增”增值税发票开出。黄坚 摄

台海网5月2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昨日,营改增在全国推开,随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4个行业告别营业税,标志着已实施4年多的营改增改革“收官”。记者了解到,昨日厦门顺利地开出了第一批增值税发票,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

昨日零点,厦门威斯汀酒店为顾客成功开出增值税发票,这不仅是厦门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也是厦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开出的第一张发票。“飞机晚点了,我到酒店时已是凌晨十二点了。当知道我这张发票是这次营改增后的第一张发票,觉得还蛮幸运的。”张小姐开心地说。这张增值税发票内容详细,不仅清楚写着住宿金额为1210元,还多了“税额”的标注,为72.6元,价税合计也就是实际消费1282.6元。也就是说,消费者不仅可看出消费了多少钱,还能知道费用里包含了多少税。

昨日上午8点后,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等营改增新增试点行业也陆续开出了增值税发票。“房地产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后,我们对相关的项目进行了详实的测算,总的来看税负有所减轻。”厦门禹洲城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杜建新表示。

此外,营改增后,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产生的增值税,仍由厦门地税局代征。昨日上午,厦门地税办税服务厅窗口顺利代开出纳税人通过预约办理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增值税发票以及房屋租赁发票。据统计,营改增首日,厦门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及海沧、湖里、集美、思明、同安、翔安六个区局代征服务窗口,共计开出29份增值税发票,其中增值税普通发票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累计开票金额257.1万元,缴纳增值税税款为3531.88元。

截至昨日17:00,全市共顺利开具发票12578张,金额9200万元,税额718万元。其中,16个办税服务厅为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金额91万元,税额4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41份,金额28.8万元,税额0.8万元。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93份,金额2612万元,税额36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227份,金额646.8万元,税额353万元。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网络发票75份,金额2.6万元,税额0.07万元。地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8.3万元,税额0.12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28份,金额249万元,税额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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