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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316人主动上缴违纪款8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6-05-03 15:28:42

平南县在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促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7人主动向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待违纪问题;有316人主动上缴违纪款,退缴违纪金额共计84.89万元。其中,4月1日至4月25日共25天时间里就有23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68人主动退缴违纪共计43.56万元。

全面宣传,形成震慑。一是通知告知。通过下发《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到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以文件形式将开展“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告知全体党员干部。二是媒体宣传。利用平南电视台、今日平南、平南纪检微信公共号、微博、平南纪检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并将通告内容印制成大字报张贴到全县288个行政村和人群集中点,借助群众监督形成震慑。三是专题学习。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告内容,将通告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中去,实现宣传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组织约谈,传导压力。一是集体约谈。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迅速召开集体约谈会,对照通告内容逐条逐句讲明读透,扩大宣传,施加压力,敦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交待问题。二是书记约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要定期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以面对面约谈的形式,讲明讲透党纪党规,正面传导压力,敦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交待问题,争取组织从宽处理。目前,全县21个乡镇和80多个部门均开展了约谈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达5000余人,实现了惩处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个人自查,正己正人。一是个人自查。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填写《平南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惠民补贴、领取低保、经济来源等情况。二是部门自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是纪委监督。县纪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督查核验,对发现不如实申报的,一律从严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相互监督,达到了正己正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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