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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職員騙財2384萬 受害人向銀行索償

发布时间:2016-05-14 02:06:37

香港新聞網5月13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永隆銀行女文員廖勁怡(38歲),於10至13年間向兄長的客戶及親友訛稱銀行提供專為員工內部認購的高回報證券投資工具,合共騙取逾4100萬元,去年承認3項欺詐罪,被判囚10年4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永隆銀行,要求法庭頒令銀行就她作出的2384萬港元投資帳目負責,即永隆違反信託責任,要求索償。

原告為陸穎恩,被告為永隆銀行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永隆沒有妥善的內部管制機制,令員工廖勁怡得以詐騙原告及作出失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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