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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男持仿真枪抢劫宾馆 得手2000多元获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16-05-16 02:16:59

蒙面男持仿真枪抢劫宾馆

得手2000多元,获刑3年半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通讯员文雯记者何书俊)2015年12月8日晚,柳州市鱼峰区古亭大道发生了一起持“枪”抢劫案,一蒙面男子手持枪械闯进一家宾馆,仅短短几分钟就将宾馆前台的现金洗劫一空。5月初,鱼峰区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当晚9时许,古亭大道某宾馆的女服务员小刘在前台清点钱物,被经过宾馆门口的男子王某看到。王某因为前一阵子生意不顺而负债累累,正愁着上哪弄点钱来花,看到宾馆里只有小刘一人,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王某在周围徘徊近半小时后,决定放手一搏,他用三角巾蒙住面部,拿出事先在网上买的仿真枪,冲进宾馆。还没等小刘开口,王某便拿出“枪”直顶着小刘脑袋,喝令她不要出声。“你现在上楼去,把手上所有的钱和手机留下来!”王某大声道。小刘因害怕,只好将钱和手机交给王某,然后走上了楼。

王某将现金全部倒进一个塑料袋里,随即逃离宾馆。所幸,小刘在过程中没有受伤。接到报警后,柳东公安分局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将嫌疑人王某锁定,并在王某家中搜出4把仿真枪,还缴获其抢来的2000多元现金与手机等物品。

鱼峰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属代其退赔了宾馆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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