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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打着"养生"旗号非法集资 345位老人被骗千万

发布时间:2016-05-23 13:02:2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罗欧阳 杨超)“组织去井冈山风景区游玩,在巴马建养老中心,还不定期地举行聚会联谊……当时我真的是陷进去了,对这个公司信得不得了,后来才发现被骗了。”近日,在兴宁区法院“清案月”执行案款退赔现场会上,非法集资案的一位老年受害者感慨地说道。据了解,广西某商务管理公司从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共骗取345位老人高达1000多万元。

广西某商务管理公司在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在2010年私下向南宁市兴宁区辖区内的老年人群体发放“养生度假入住证”“借款协议”“养生消费储值卡”等方案,宣称只要借款人交纳一定费用后到期就会获得高额利息。当非法集资被该公司“市场部经理”王某描述成集“养生度假”“消费储蓄”“高额利息获取”于一身的高收益项目,加上一些所谓“参与受益者”在聚会上现身说法,一个“老年人投资养生又赚钱”的“神话”就这样通过广场舞、朗诵会、健身操和“推介会”等活动口口相传,影响力就扩大了。

该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榨取这些“上钩”的老年人口袋中的养老钱,无所不用其极,宣称“项目”根据投入金额的不同分为多个级别:最低级别为1万元,只是普通会员;由此往上推,投入资金越多享受的权益就越多,直至最高层次的项目“原始股股东”,这时就需要投入资金30多万元。在高额利息与收益的诱惑下,老年人少则投进一两万元,多则50多万元。为此,不少老年人还背负了一身债。

从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该公司共骗取345位老人高达1000多万元。但“骗局”的泡沫总有破灭的一天。从2013年开始,涉案公司资金链开始紧张起来,“项目”所产生的高额利息已难以支付,这个公司的负责人玩起了“失踪”。随后,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兴宁区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辖区内涉老年受骗者的广西某商务管理公司非法集资诈骗的案件。

去年1月8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兴宁区法院提起公诉,截获非法吸收的存款50多万元。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兴宁区法院决定将扣押在案的50多万元案款按比例退赔给该“养生项目”受骗的老年人。

今年5月20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在该院四楼举行“清案月”领款活动,现场5位受骗老年人的委托代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顺利地完成了相关领款手续。

■法官点评

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庭长兼执行局负责人李建中法官表示,法院执行对危害老年人经济利益的非法集资活动始终保持着高压狠打的态势,该案涉及的老年人受骗者极多,执行钱款到位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发放,这样就可以将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该起非法集资案件及其后续的执行追缴工作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希望老年人朋友从中吸取教训,对所谓高收益的骗局保持高度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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