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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见路边电动车插有钥匙开回家 跟父母说是捡的

发布时间:2016-07-29 16:02:53

女子路边“捡”了部电动车

结果不久警察找上门来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吴志高)一女子见一辆新电动车插有车钥匙,遂拔下钥匙交一少年将车开走。其后少年将车子送到女子家,父母警告女子偷的车不能要。而女子则辩解车是在路边“捡”的,然而很快警察就找上门来了。7月23日,女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

7月22日下午6时,一男子下班路过施家园一网吧,将电动车停在门口后进去上网,由于疏忽忘了拔钥匙。半小时后男子出门查看发现车子不见了。车子今年4月份购买,价格2800余元,男子立即报警。七星公安分局刑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黄勇立即带领侦查员赶到现场。经调看监控录像发现,6时10分,一女子从网吧走出取走车钥匙返回网吧,6时12分,一少年骑走电动车,6时30分,少年又返回网吧。

侦查员很快在网吧找到了该少年。少年(姓覃,16岁)交代,他常来这家网吧玩,和网吧领班段姐姐混得很熟,车子是段姐姐给的钥匙,说是7点下班男友来接,要求帮其将车子开回她江东村的租住处。侦查员们迅速前往江东村,没有发现段某,侦查员找到了段某在附近的家,将她人赃俱获。

经讯问,段某(18岁,七星区人)交代了她的“捡车”经过。案发时约6时10分,段某出门查看自己的电动车,发现旁边一辆电动车没拔钥匙,便顺手将钥匙拔了。返回网吧便对覃某扯谎,要求覃某将车开到江东村她租住处停放。当晚约8时,段某打电话给母亲,说捡了辆电动车,要母亲帮骑回家。母亲反问:“哪里有车子捡?你不是有车吗,偷的车我们家不要!”

然而段母还是来到女儿租住处,骑着这辆电动车回家了。父亲了解情况后,也说:“这种事情下次不能做了。”然而不久,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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