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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出台全国首部 地方性民用航空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27 17:30:43

中国江苏网9月27日讯 (记者 韩飞)《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昨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就草案立法情况进行介绍,目前我省拥有民用运输机场9家,通用机场8家,基地航空公司3家,立法十分必要。记者留意到,草案中不少亮点内容。如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投资民航;鼓励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100米以上高层建筑、重点交通枢纽等,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点;鼓励有条件的通用航空单位拓展公务飞行、私人飞行等消费类航空服务等。该条例如果出台,不仅将填补我省民航立法空白,或将成为全国首部地方性民用航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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