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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费问题扯皮扬州一市民公园建成数月亮灯难

发布时间:2016-10-02 02:25:32

交汇点讯 扬州广陵区将城区荒地建成市民公园,得到周边居民点赞。遗憾的是,民生好事没有做到位——建成几个月来,园内照明、景观灯一直没有接通电源,公园的“亲民性”一到晚上便大打折扣。

28日,扬州市民李先生告诉交汇点记者,万福锦园公园今年4月建成,4月中旬起,他多次拨打12345投诉公园灯不亮的情况,也向公园所在的古运社区、广陵区建设局、区政府等反映过,答复都是正在协调。李先生十分不解,灯都装好了,亮起来就这么难吗?装了不用,不也是浪费吗?

“李先生说的是真实情况。4月公园建成后,陆续有一些居民向社区表达过让公园亮灯的意愿。”古运社区主任邹庆文告诉记者,公园所在地块原先是一块20亩左右的荒地,居民们一直期盼能把环境整治好,给大家一个休闲场所。3月,公园有了雏形后,居民向社区建议,增加健身设施,因为周边大多是拆迁安置小区,小区内比较缺乏健身设施,居民的意见很快被采纳。公园内的灯迟迟亮不起来,实在可惜。“我们也将民意反映给公园建设单位——广陵区建设局了,听说正在协调。”

记者随即采访了广陵区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王浙江。他说,公园照明想接到路灯上,电线也布到路灯下面了,但是广陵区的路灯电源管理权限在市建设局下属的市照明管理处。为了公园亮灯,区建设局多次向市建设局汇报,但还没有得到同意。

记者问,建设之初没有考虑电源一事吗?“本来以为不是个事儿。”王浙江回答,“我们一直在沟通,只是沟通的时间稍微长了点。”

对于广陵区建设局把公园用电接到路灯上的设想,扬州市照明管理处设施管理科科长丁文林明确表示,这个公园的照明属于景观照明,应该由建设单位解决。“区建设局应该是知道的,他们应该到供电局去申请用电。”丁文林直截了当地说,“想接到路灯上,无非是电费问题。想把应该由区里承担的景观照明费用,由市财政一起解决。”

扬州市照明管理处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之前也遇到过市民小广场的照明想接到路灯的情况,但不能什么电都往路灯上接,该谁承担就要由谁承担。路灯一旦接了不该接的电,就会增加不合理的财政支出。

记者问广陵区建设局,公园几个月都没有接电,是否与费用有关?广陵区建设局村镇建设科查姓工作人员答复,公园用电如果接到路灯的话,可与路灯同步开启、关闭,不需人工控制,比较方便,当然电费也由市照明管理处负责。他说,目前接不上路灯,主要因为一个是区里部门,一个是市级部门。

王浙江告诉记者,万福锦园公园面积1万多平方米(约15亩),区里投资300多万元,起初设计成绿地,后来根据市里要求,提升为公园。公园内灯具、线缆以及相应的人工,大约花了两三万元。他表示,将加紧协调,争取年底公园的灯能亮起来。

记者发现,6月、7月,扬州当地多家媒体报道过该公园建成的消息。“铺设景观园路近300米,安装景观庭院灯70多盏……这座精致的社区‘中央公园’,俨然成了市民夏季夜跑、纳凉的新去处。”“服务小区6个,服务人口约1万人……以公园为中心,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就此成型。”“我家就从不值钱的沿街房,一下变成了豪华‘园景房’,窗外就是一座‘天然氧吧’。”相关报道中,市民欣喜之情跃然而出。

市民公园用电并非难题,“沟通的时间稍微长了点”,无疑已经降低市民的获得感,让市民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产生疑虑。有关部门应重视市民诉求,尽快落实责任,把好事做到位,让市民充分受益。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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