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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违停处罚通知书出炉 柳州城管将上路"贴

发布时间:2017-02-19 21:50:35

人行道违停处罚通知书样板“出炉”

城管最快下周上路“贴单”

-南国今报记者陈刚

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针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城管部门将以“贴单”方式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目前贴单模板已经出炉,即将进入厂家印制阶段,对于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城管部门将摸索完善相应机制。

城管所贴“白单”模板出炉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为白底红字(以下简称“通知书”),尺寸、外观和内容与交警部门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接近,分别标注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违法停车时间和地点。

有所不同的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所勾选项,在公安交通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具体违反哪些法律法规条款,城管执法人员在“通知书”对应打钩。

车辆被贴单的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最快下周开始上路“贴单”

由于“通知书”张贴在违停车辆外侧,第一联要求方便书写,第二联要求具有背胶,对纸张要求比较高,同时具有相应的防雨水功能,柳州市鱼峰区城管部门现已联系厂家,要求尽快提供样品,达到要求后即可批量印刷。其余城区“通知书”也正在联系印刷企业,预计本月下旬基本完成印制,今年3月即可全面投入使用。

根据原定安排,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执法权1月21日由交警部门移交到城管部门之后,将有1个月的集中宣传教育“窗口期”,对人行道违法停车仅张贴宣传提醒单,不作出行政处罚,2月21日之后即可“动真格”处罚。

不过柳州城管针对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首次接手履行执法权,各城区城管部门筹备进度并不统一。目前,柳州市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已先行少量印制“通知书”,2月下旬即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贴单”。

尚未确定是否锁车轮

在外地城市,城管部门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车辆,不乏采取锁车轮、拖车挪移的办法,当事人接受处罚后予以放行。目前柳州市仅有柳北区购买车轮锁,最终是否投入使用,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尚待摸索。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暂不考虑锁车轮的办法。

此外,拖车挪移不但需要采购和养护成本,同时需要相应的停车保管场地,并且存在损坏被拖车辆的风险,操作上存在较大难度,目前城管部门暂不考虑拖车挪移。

张贴“通知书”目前成为城管部门首选方式,当事人如不接受处理,或将效仿查处“车窗抛物”的执法方式,将违法行为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寄送当事人,对函件被退回的则以公告形式送达,拒不缴纳罚款可依法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决定下达6个月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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