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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2-27 22:18:27

1.德保县扶贫办原会计李玉琴侵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期间,李玉琴利用其退休返聘县扶贫办会计的职务便利,侵占及挪用扶贫办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28.45万元。2016年12月,李玉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

2.右江区龙川镇那合村原村干何存勇、黄中良收受危改户“辛苦费”问题。2012年,龙川镇那合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何存勇,时任村民委副主任黄中良,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危改户“辛苦费”5000元,同时,其二人在利用给危改户建房之机,私分危改户建房剩余款,何存勇分得5090元,黄中良分得5089元。2017年1月,何存勇、黄中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田林县八桂瑶族乡八修村党支部书记李家意收取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李家意在协助八桂瑶族乡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以收取照相费、摩托车油费、伙食费为由,向八修村渭门屯五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4300元。2017年1月,李家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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