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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保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17-03-01 10:29:40

亚心网讯 (记者张云梅)28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惠民工程推进会暨社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其中,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新制度已基本确立,配套政策正逐步充实完善,全区参保人数达到121.1万人,83.9万名在职人员实现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由社保发放。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务院要求的改革进度,自治区及时出台了整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已先行完成整合工作外,全疆各统筹地区已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克州、博州、哈密三个试点地区如期实现制度并轨且运行平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迅速落地并全面运行,惠及所有新疆籍居民、参加我区基本医保非新疆籍居民以及援疆工作人员,目前已累计为703人赔付468万元。

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到全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目前,全区12个统筹地区已出台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喀什地区已有53人次享受待遇,支付407.24万元;哈密市9人次享受待遇,支付14.98万元。

今年我区将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抓好养老保险工作。记者了解到,我区除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与原试点政策、试点人员新老制度、新老待遇衔接的办法,促进经办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待遇发放外,还将制定出台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做好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基金委托投资和账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同时,我区还将推进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等业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今年我区还将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为重点,抓好医疗保险工作。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同时,在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研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探索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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