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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卖淫女敲诈嫖客称遭对方强奸 未遂同鸡头被抓

发布时间:2017-03-07 09:24:44

#法制晚报讯# 卖淫后,15岁的卖淫女柳某以李某强奸自己为由敲诈李某,李某遂报警,后民警将柳某和鸡头梁某抓获。《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了梁某。

2016年11月,梁某介绍15岁的卖淫女柳某到北京市丰台区某酒店内进行卖淫,柳某遂以800元的价格与嫖客李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结束后,柳某进入卫生间向他人通话,出来后便对李某说嫖娼是违法的,并称李某强奸自己,让李某接电话,电话中一男子称自己已经报警,让李某拿3000元钱了事。通话结束后,柳某继续威胁李某,称附近都是他们的人,向李某索要钱款。李某见自己被敲诈,遂立即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卖淫女柳某和嫖客李某抓获,并通过询问柳某,在朝阳区某宾馆内将涉嫌介绍卖淫的嫌疑人梁某抓获。

经审查,梁某此前已多次介绍柳某向他人卖淫,并指使柳某对嫖客进行敲诈勒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应当按照介绍卖淫罪立案追诉。该案中柳某系未成年人,故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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