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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子恋上53岁大叔 分手后为要分手费频频骚扰

发布时间:2016-03-29 15:40:56

近日,达城某单位“内退”的王先生(化名)十分烦恼,因为他和同居的小女友小晴(化名)分手时,遭到对方拒绝。为了不和王先生分手,小晴还给他和前妻发各种辱骂短信,双方最终闹到了通川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在民警的积极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

“我的前女友一直发短信骚扰我。”近日,53岁的王先生来到西城派出所向民警诉苦。据王先生介绍,2014年3月,他在达城南门口附近的“大世界”舞厅跳舞时,认识了一名叫小晴的年轻女子,当年6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王先生当时背着妻子与26岁的小晴同居,2014年底小晴怀孕,由于种种原因,小晴最终打掉了这个孩子。2015年,在王先生与前妻离婚后,两人长期同居。

然而,这段相差20多岁的恋情,在今年年初最终走到了尽头。王先生在与小晴相处后,深感两人不合适,遂向小晴提出分手。然而,小晴提出要王先生补偿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双方多次“谈判”后,王先生付给小晴3万元,双方立下字据表示“此后各不干扰”。

到了今年3月,小晴仍以索要“分手费”为借口,向王先生及其前妻发骚扰、辱骂短信,要求王先生结清分手费。王先生不堪其扰,最终向西城警方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西城派出所的专业调解员魏周文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展开调解工作。面对民警,小晴十分委屈,她表示,自己为王先生付出了很多,现在王先生说分手就分手,仅仅拿3万元就把她“打发”了,她有点想不通。王先生则表示,自己和小晴确实不适合在一起,才提出分手的。

经过民警耐心调解,王先生表示愿意再付给小晴1万元“分手费”,小晴也表示再也不会给王先生和其前妻发骚扰短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来源:达州晚报 刘昭君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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