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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致政府资金被骗 赣州安远2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6-03-30 20:29:29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报道:2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赣州市安远县长沙乡民政所所长陈道仁和安远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钟啟明均因失职渎职受处分。

经查,陈道仁在2006年、2011年分别审核长沙乡光明村委会原主任钟某桂(另案处理)先后交来的钟某梅、钟某强的五保供养和孤儿补助申报资料时,在未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未按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的情况下,草率签署同意申报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导致民政资金被骗8.008万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道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先后时任分管领导,原长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涛、刘兆武进行诫勉谈话。

经查,钟啟明于2015年6月至9月认真审核报账资料是否真伪的,致使新农合补助资金共计被骗取人民币3.0138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赣州支公司被骗取大病保险补助金0.930479万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钟啟明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刘运海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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