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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行窃摔断腿 腿伤刚好又作案

发布时间:2016-04-06 00:23:48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8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男子,这名嫌犯有点特殊。

2月7日一大早,市民张女士报警说,手机店进小偷了。手机店的防盗窗被人用钢锯锯断,里面的挡墙被人用斧头劈开。

城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现场走访摸排后,发现手机店内的8部手机被盗,但店里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失窃。民警初步断定,作案时间应该在2月7日凌晨。附近路段的监控录像里,凌晨2时许一名男子踮着脚,在手机店附近来回走动,三个小时后男子慌慌张张离开。

多方调查结果显示,嫌疑人为大通人,魏某,35岁,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平时穿一套运动服,走起路来腿有点踮,他曾在2008年2月26日因为盗窃被判刑6年。出狱后,一直在西宁活动,没有固定住所。3月28日民警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在南川西路的一家网吧内将他抓获。

落网后,魏某交代,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总共偷过两次。一次是在2015年6月3日,另外一次是在2016年2月7日。

2015年6月3日,魏某到南川西路一小区三楼的住户家偷东西,因为当天偷得太多,魏某背着东西从楼上往下爬时,一不小心掉了下来,摔断了左腿。

魏某说,他当天偷了现金180元,菜刀一把,昆仑玉手镯一只,金戒指一枚,金吊坠一个,蓝珀戒指一个,崖柏手串一条,两部苹果4S手机,一箱七彩互助,两瓶茅台酒,纪念币一套,总价值2.2万余元。

之后的时间里,魏某在医院养病。2016年2月,魏某的伤势好转,可以踮着脚慢慢走路了。过年前,为了给自己准备点过年的钱,魏某决定再偷一次。他策划实施了南川西路手机店的盗窃。

2月6日14时许,魏某准备到南川西路的这家手机店充话费。他一掏口袋,发现身上只有20元钱。如果拿来充话费,当天晚上他就没钱吃饭了,所以魏某临时决定,当天夜里偷这家手机店。

2月7日凌晨,魏某从网吧出来后,带着工具快速走到手机店后面的窗户边上,把手机店窗户外面的防盗窗破坏了。进入手机店后,魏某发现小仓库的灯亮着,便设法打开仓库的门。仓库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好几部手机。

休息几分钟后,魏某想到笔记本电脑太重,携带不太方便,所以决定只偷手机。他当即顺手拿起几部手机,往窗户外面扔,还顺手拿了两个热水壶。

魏某爬出窗户,从地上捡起手机后,把作案工具扔掉了。之后,手机、水壶被他转手卖掉。

3月28日,魏某被城中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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