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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加盟手机批发经营为饵诈骗百余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4-16 14:12:35

广西新闻网岑溪4月15日讯(通讯员 梁植刚)岑溪市男子岑某辉打着加盟手机批发经营的幌子,以高利润回报为诱,诈骗五人共119.4万元,不到一年豪赌输光。日前,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岑某辉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进行退赔。

据悉,2014年10月中旬,岑某辉找到被害人岑某称,从事某品牌手机代理销售有7%到10%的高利润,因资金不足欲与岑某合伙经营,利润均分。半信半疑的岑某先投资了五千元。一星期后,岑某辉返还了几百块说是利润,并以各种借口让岑某追加投资。岑某不知是圈套,以为有钱可赚,分多次拿出了45万给岑某辉作为投资资金。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间,岑某辉用同样的伎俩向其他四名被害人行骗。五名被害人一共被岑某辉骗走119.4万元。期间,岑某辉向岑某和另一名被害人陈某分配了“利润”8万元和3.2万元后再无动静。被岑某等人一再追问后,岑某辉迫不得已承认自始至终没有做过手机批发生意,骗来的钱已被他用于网络赌球全部输光。后岑某辉被岑某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并被岑溪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岑溪法院认为岑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从事手机批发生意的事实,引诱被害人加盟投资,骗取被害人钱财人民币119.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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